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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职责

(一)理事会理事会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决策研究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

理事会的职责为:

1、负责研究决策研究院发展战略;

2、负责决策研究院重大政策;

3、负责决定研究院发展领域;

4、负责决定研究院所属研究中心的建立、变动、合并及解散;

5、负责监督研究院各类资金的规范使用;审批研究院重大资金的使用;

6、负责研究院院长、执行院长、副院长的任免。理事会人员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称“高新区管委会”)、武汉理工大学、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工陶院”)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理事会日常工作由淄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管理办公室负责。

(二)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研究院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由各研究中心与检测平台的专家组成,承担整个研究院项目的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的研究论证、参与研究中心的重大学术活动,协调研究中心之间合作开发等工作。学术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

1、负责对研究院的技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发项目等提出咨询意见;

2、负责对研究院研发项目进行前期评估与筛选;

3、负责对研发项目的管理、研发经费的使用、研发人才的培养引进等提出指导意见;

4、负责接受委托对研发项目实施研发过程监督与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5、负责参与研究院科研项目的验收鉴定。


(三)院长、执行院长、副院长院长、执行院长、副院长为研究院的管理团队。研究院设院长1名、执行院长1名、副院长2名。院长及执行院长共同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提请聘任或解聘副院长;

2、负责提请学术委员会的专家人选,并报理事会审定;

3、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会议,论证拟进行研究的重大项目及课题,聘请研究人员;

4、负责组织重大课题联合攻关;

5、负责研究院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争取政府、企业等各方的经费支持;

7、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并报理事会审定;

8、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中的重大事项;

9、负责组织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10、主持院务会,负责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研究院各副院长根据分工协助院长及执行院长开展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开发管理工作、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化输出平台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按照执行院长、各副院长的分工执行。


(四)综合管理部研究院发展初期,结合研究院业务开展情况及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设立综合性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及运营管理、项目及科研成果管理、开放资源及孵化管理、后勤服务综合事务及其他管理事项。

综合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为:


1、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

(1)负责协助研究院领导平衡和协调行政工作,催办研究院领导布置的任务;

(2)负责研究院会议组织和会议纪要整理,相关决议等有关文件的起草、转发及传阅工作;

(3)负责传达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会议决议和指示,并监督执行情况;

(4)负责研究院各类活动的组织和对外接待工作;

(5)负责制订研究院行政管理相关制度;

(6)负责研究院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宣传管理;

(7)负责研究院的印章、营业执照、合同管理和法律事务;

(8)负责研究院组织与职责管理,人员配置计划管理、招聘管理;

(9)负责研究院薪酬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的制定及执行;

(10)负责研究院人员的工作纪律、考勤管理;

(11)负责研究院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12)负责研究院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

(13)负责研究院相关统计管理。


2、财务及运营管理

(1)负责组织研究院预算制定、监督执行管理;

(2)负责研究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3)负责研究院财务收支管理;

(4)负责研究院向上级主管单位或管理部门报账管理;

(5)负责研究院年度计划、年度总结报告编制;

(6)负责研究院日常运营协调管理。


3、项目及科研成果管理

(1)负责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执行管理;

(2)负责研究院科研项目申报组织、日常动态管理;

(3)负责组织科研项目成果的转让和推广;

(4)负责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专利、标准等)的归口管理;

(5)负责研究院科技保密工作;

(6)负责项目开发合同、研发经费的管理工作。


4、开放资源及孵化管理

(1)负责协调安排研究院资源的对外开放事宜;

(2)负责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本科生实习基地等人才培养培训平台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种形式的培训事宜;

(3)负责研究院拟孵化科研项目收集管理;

(4)负责研究院的孵化引进和服务工作,为入孵企业提供企业注册、组建、运行、商业网络等企业筹建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面向入孵企业的技术综合服务;

(5)负责研究院孵化资金及风险投资资金的管理及运作。


5、后勤服务等综合事务

(1)负责研究院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和公共设施的购置、管理;

(2)负责研究院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院配套公寓用房的管理;

(4)负责研究院网络、通讯管理工作。


6、战略及其他

(1)负责研究院或上级部门有关调研任务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研究院发展战略;

(3)负责指导各工程研究中心编制各业务及管理发展规划。


(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虚拟中心,通过项目形式具体承担研究院的项目研发工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细分研究领域设立子工程研究中心,起步发展阶段,将根据研发项目进展情况逐步适时设立先进功能陶瓷工程研究中心、先进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先进结构陶瓷工程研究中心、工业废弃物应用与环保技术研究中心、功能玻璃及纤维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中心,后续根据研发进展和产业化进程,将陆续增设新的工程研究中心。


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职责为:

1、负责实施先进陶瓷领域的科技成果孵化、工程化转化工作;

2、负责承担国家和省市有关先进陶瓷领域的科技攻关任务和企业委托的新产品开发;

3、负责引进项目及创新创业人才,与国内外专家学者开展合作研究,促进先进陶瓷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4、负责提供先进陶瓷产品的设计、新产品开发和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服务;

5、负责为先进陶瓷行业内企业出现的各种生产工艺技术问题和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技术诊断,为先进陶瓷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和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为先进陶瓷行业培训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等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


(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作为研究院内部单位,或根据情况注册设立法人公司进行运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服务方向为无机非金属材料,主要职责及服务内容包括原材料检测分析、材料制备、缺陷及微观形貌检测分析、产品性能及质量检测、标准及信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二级部门设置包括设备管理室、综合业务室、物理性能室、化学分析室、标准及信息中心。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1、设备管理室

(1)负责研究院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协助工作,并建立、保存设备台帐;在仪器设备维修、借出和收回等情况下,及时维护、更新设备台账;

(2)负责研究院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仪器保管、量值校准、维护保养、修理等工作;

(3)负责研究院各先进陶瓷材料制粉、成型和烧结工作;

(4)负责研究院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检查,以及标贴状态标志;

(5)负责对各检验室所保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仪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管理材料库,负责检测用消耗材料的购置、保管、发放,以及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重要外购材料入库前或使用前的验收检查。

2、综合业务室

(1)负责各检验室工作计划的编制、报批、下达和各项工作指标统计;

(2)负责对外的技术业务联系,接待客户,签定委托检验协议;

(3)负责抽样工作,包括编制抽样方案、组织抽样工作的实施、接收抽样记录和样品技术资料;

(4)负责管理样品库,负责检测样品的接收、编号、保管以及退还;

(5)负责文件资料管理,包括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及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保管、发放、更新及定期销毁;

(6)负责向各检验室下达检测任务指令,协调各检验室之间的进度、配合和样品传递;

(7)负责临时场所检验工作的管理,包括制定现场监督检验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检验原始记录的审查和“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报批、盖章,以及报告的登记、发出;

(9)负责监督、检查各检验室技术保密工作的执行;

(10)负责各检验室安全措施和设施的监督、检查,包括防火、防触电、防盗,以及压力器具使用、样品装卸搬运等工作的安全;

(11)负责各检验室考勤记录、办公劳保用品发放等内勤工作。

3、检验室(包括物理性能室、化学分析室)(

1)负责维护本检验室检测工作区的环境条件和设施;

(2)负责维护保养本检验室负责保管的仪器设备、附件和测试用具;

(3)负责保管检测过程中本检验室所持有的样品;

(4)负责按规定执行样品、仪器、消耗材料的领用、退还手续;

(5)负责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

(6)负责配合设备管理室完成仪器的外送量值校准、自校验和日常检查;

(7)提出检验用消耗材料购买清单,并配合设备管理室做好验收检查;

(8)负责接受检测指令后,按照检验室专业范围,依据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对样品实施检测,取得检测数据,做出单项判定,出具原始记录,对数据、判定和记录进行校核和审查;(9)负责检验原始记录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保密和上报;

(10)负责做好本检验室的卫生清扫和安全防范工作。

4、标准及信息中心

(1)负责组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标准的申报、编写、审查、报批等标准化工作;

(2)负责对外标准合作项目开发、联系、实施和管理工作;

(3)负责ISO/TC206及SAC/TC194秘书处的相关管理工作,主要包括:① 负责标准化会议的组织;② 负责标准项目的阶段管理;③ 负责分技术委员会和委员单位的联络、管理;④ 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4)负责杂志、网络等信息平台的维护及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① 负责《现代技术陶瓷》杂志的组稿、印刷、发行等工作;

② 负责《现代技术陶瓷》杂志编委会及审稿专家的联系及管理;

③ 负责《现代技术陶瓷》杂志的广告客户开发、维护和杂志的市场化运作工作;

④ 负责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宣传网站的建立、维护、管理工作。


(七)工程化输出平台工程化输出平台主要服务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足科研成果工程化转化完成后,从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到工程设计,到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运营指导及协助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工程化输出平台二级部门设置包括市场部、设计部、工程部、技术开发部。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1、市场部

(1)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场销售战略;

(2)负责实施形象策划,组织产品的对外宣传;

(3)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合同评审;

(4)负责顾客满意度调查与评价;

(5)负责健全营销工作制度;

(6)负责组织参加行业内各项展览与技术交流活动。

2、设计部

(1)负责建材项目的咨询、设计工作;

(2)负责设计驻厂,并参与工程项目现场的技术管理;

(3)负责设计成果评优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

(4)负责组织项目的评审,设计文件审查,总结;

(5)负责监督执行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制度。

3、工程部

(1)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以及售后服务工作;

(2)负责对内部人员及代表工程部工作的人员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培训;

(3)负责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环境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参与各项检查,负责日常质量抽查工作,并行使质量、安全、环境否决权;

(4)负责制定一体化管理方案,并审核施工方案中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控制要求,并监督目标、指标与管理方案的实施;

(5)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调度和处理,并做好不符合、纠正及预防措施的实施;

(6)负责参与工程各项招标以及材料、设备选型、方案审查和测试工作;

(7)负责工程信息资料、定期制作工程的照片和录像资料,协助做好资料归档和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4、技术开发部

(1)负责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信息、技术交流,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经验进行深入调研,并积极推广;

(2)负责结合进行的项目以及行业状况,提炼出相关课题,组织内部有关专家进行研究,为将来开发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撑;(3)负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新产品的研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情报等管理制度;

(4)负责新技术引进和产品开发工作的计划、实施,各类技术信息和资料的收集、研制、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和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新产品的鉴定、评审,负责公司科技成果、专利及知识产权的申报;

(6)负责与外单位进行技术协作事宜;

(7)负责为内部和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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