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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决决议
发布时间:2016-01-27 17:00:28

    2013年1月27日在淄博高新区创业中心D座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进陶瓷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


    1、会议审议通过了研究院章程。

    2、选举淄博市委常委、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庄鸣同志为理事长;选举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张联盟同志、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勇同志为副理事长。

    3、由理事长庄鸣同志提名,理事会同意淄博高新区科技局局长牟先泉同志为理事会秘书长,聘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校长张联盟同志为研究院院长。

    4、经院长张联盟同志提名,理事会聘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孙华君同志为研究院执行院长,聘任淄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李继栓同志、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重海同志为研究院副院长。

    5、会议讨论了研究院建设方案并提出了修订意见。

    6、会议讨论确定了研究院首批科技成果转化清单。

    7、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1)加快完成研究院登记注册手续的办理工作;

   (2)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前三年每年给予武汉理工大学一定的资金支持,作为武汉理工大学无形资产输出和派驻人员课题经费;

   (3)研究院成立后,在此基础上组建运营公司,共建三方股权比例提交理事会商议决定;

   (4)理事长委托院长尽快协调、落实学术委员会人选,于2013年3月份召开学术委员会第一届会议,审定研究院建设方案和首批成果转化项目;

   (5)研究院建设近期工作:

    ①研究院在对淄博市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企业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武汉理工大学和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已有的人才、成果、创新要素等优势,2013年元月底前完成无机非金属材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草案)的制定;

    ②扎实推进平台建设方案的落实工作,设备调研、实验室设备平面布置、实验室装修设计与施工、设备采购等工作要科学统筹、打破常规、有效衔接、提高效率;

    ③推动武汉理工大学在研究院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结合首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加快落实;

    ④制定研究院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方案,加快研究院团队建设,探索高效运营机制;

    ⑤依托武汉理工大学优势学科,并充分考虑淄博市企业的技术及人才需求,在淄博高新区设立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计划;

  (5)研究院班子对以上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抓紧时间贯彻落实。

 

理事签字:

理 事 长:         

副理事长:           

理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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